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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医保、商业保险等办理的温馨提示(已更新)

发布时间:2010-05-18     来源:物理学系办公网     编辑:     浏览次数:15

物理学系各位研究生:

一、关于“杭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办理

1、零星参保:由于各种原因未集中参保的在校学生个人,凭相应证件材料到学校医保办办事大厅窗口办理参保;

办理时间:每年9-10月

办理地址: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71-88981591(前往办理前,建议先电话咨询);


办理资格及条件:

(1)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未办理离校的;

(2)延期学生进行延期申请、并获通过后,可继续参报;

(3)凭身份证(注意背面有效期),有效校园卡,加盖本学期注册章的学生证或研究生证;

(4)足够的现金,缴费标准:60元/人・每学年(2018年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贴180元);
(5)其他事项:
大学生医保详细政策可查询皇冠校医院网页http://zdyy.zju.edu.cn/“医疗保险”一栏相关内容,或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zjhz.lss.gov.cn。


2、2018级新生集中参报流程如下图:




二、关于商业综合保险

本学年中,学校为2014―2015级学制内的研究生统一参保了太平洋保险,金额35元。

延长学习期限学生和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请自行购买综合保险,详见研究生院通知:关于2018年研究生综合保险扣费的通知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13&object_id=146328。如有疑问,可联系咨询研工部:应老师,88981401,yingmj@zju.edu.cn;


三、关于2018级研究生新生体检

《校医院关于2018级研究生新生体检的通知》已出,详见: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6&object_id=48357,本次体检属于研究生资格复查重要内容之一,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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