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即将开始。凡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通知(附件1)规定的科技成果项目,均可自愿申报。学校将根据推荐项目和指标情况,择优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基本条件
申报种类主要包括国家最高科技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科普著作)、国际科技合作奖。申报自然科学奖的核心论文应已公开发表3年以上(即8篇代表性论文应在2011年1月31日以前发表);申报技术发明奖的核心发明点应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且整体技术应用3年以上(即项目应在2011 年1 月31 日以前已整体应用);申报科技进步奖的主要技术应已成熟应用3年以上(即项目应在2011 年1 月31 日以前已整体技术应用)。
注意事项:
1、2013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2014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再次报奖,须隔一年再行申报。
2、同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励评审。
3、每个院系申报相同学科项目一般不得超过2项。
二、申报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25日前,提交8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附件2)。同时准备好10分钟的项目介绍PPT(约20张PPT),学校将在11月底召开专家评审会,择优推荐。
三、进度安排
1.2013年11月18日,发布申报通告。
2.2013年11月底,召开校内评审会。
3.2013年12月初,科研院下达推荐指标。
4.2014年1月18日前,提交推荐材料:书面推荐书3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2套,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推荐书(刻录成光盘或存至软盘),并进行网络推荐。
联系人:科研院基地成果部吴光豪赵彬
联系方式:Kjccg@zju.edu.cn; kjckf2@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1082
办公地址:紫金港东三125
2013年11月18日
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