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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     来源:物理学系办公网     编辑:     浏览次数:90

物理学系研究生:

根据《皇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级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2021级秋季入学,纳入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括: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软件工程硕士以及《皇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不纳入的相关专业研究生。

22021级秋季入学的以下几类研究生可申请专项学业奖学金(博/硕)”:“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国防生”。

二、评选要求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无违反皇冠校纪校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三、操作流程

请于12141217日期间进入皇冠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具体路径为:皇冠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助―奖学金―申请信息录入―奖学金申请―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学业奖学金(区分硕、博)。

四、注意事项

具有专项/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研究生老生,请按照本次申请工作进行。同时,填写附件1,在其备注栏中备注“老生申请”,并将其在12月17日前发送至physics_zju@126.com。

 

联系人:郎老师 87953917


附件1:物理学系2021级秋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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