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圆满完成学业,即将走上新的学习工作岗位。希望你秉承“求是创新”校训,在新的岗位上继续顽强拼搏、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2019年5月6日下发)《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5〕1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有关手续温馨提示如下:
1.转出至省内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本人向学院党委提供去向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
学院党委将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网上转接,对方接收后,视为组织关系转移完成。对方若未接收,该党员仍由学院党委负责管理。
2.转出至省外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本人向所在院级党组织提供去向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并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转入高校一般为“**省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一般为“**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其他请具体询问当地党组织)。请具体询问接收党组织,并填写附件1。
学院党委的操作分成两步:
一是学院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交党员本人携带并尽快赴拟转入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二是学院党委收到纸质介绍信回执后,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网上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重开。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请在有效期内,本人持介绍信去拟转入的党组织办理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及时将介绍信回执反馈给学院党委。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长期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放在自己身上,造成介绍信过期失效,本人成为“口袋党员”,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依据党章规定将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咨询辅导员或专职组织员。联系人:章晨,电话:0571-87953117。
特此提醒。
衷心祝愿你鹏程万里、前程似锦!
【XX党支部】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_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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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9日